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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寻找“十堰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2023-11-01 10:54  工会妇委会

院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论述,团结引领广大家庭传承和弘扬新时代家庭观,培育时代新风貌,进一步引导广大家庭参与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为十堰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贡献家庭力量,十堰市继续常态化开展寻找“十堰最美家庭”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至12月。

二、名额及寻找家庭类型

2023年寻找“十堰最美家庭”60户。各推荐单位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选树立足岗位建新功、弘扬美德传家风、奉献社会献爱心、崇德向善做表率等家庭类型。重点从以下6个方面寻找推荐家庭典型:

1、围绕清廉家庭建设,聚焦党员和领导干部家庭建设,重点选树带头廉洁治家、涵育清廉家风的家庭典型;

2、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和十堰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定位,重点选树绿色低碳家庭典型;

3、围绕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重点选树科学教子家庭典型;

4、围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重点选树孝老爱亲、家庭和睦家庭典型;

5、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选树自觉践行移风易俗家庭典型;

6、围绕“深化全民阅读活动”,重点选树具备家庭阅读条件、体现书香传承家风的书香家庭。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推荐: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现象,曾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有家庭暴力行为, 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等。

三、推荐要求

(一)积极推荐申报

院属各妇委会分会积极寻找和发现最美家庭典型,每个分会推荐原则上不超过1户家庭,会员人员超过100人的,可推荐2户家庭。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好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重要作用的具体举措,切实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到寻找活动中,把寻找过程作为组织发动群众、教育激励群众,大力弘扬良好家风家教的过程。

(二)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为做好“最美家庭”的宣传展示工作,请各妇委会分会指导各候选家庭按规范填写、报送相关材料。

1、提供《2023年“十堰最美家庭”推荐表》1份(见附件),另附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1份。推荐表中写明推荐家庭类型,主要事迹300字以内,以第三人称写,不要求面面俱到,结合推荐家庭类型,围绕家庭主要成员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的某一方面来组织文字。

2、反映家庭生活不同场景的jpg格式照片3张(每张照片不少于500kb,其中一张为全家福,鼓励拍摄家庭短视频)。

3、上述材料及照片电子版,按“XX妇委会分会+家庭主要成员姓名”命名文件夹。

四、有关说明

1、学校将根据各分会申报情况,评审确定校级十大最美家庭予以表彰,并择优推荐为市级最美家庭。

2、已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的最美家庭,不再参与推荐评审。

请各推荐单位将候选家庭推荐材料收齐后于2023年11月20日前报送至学校妇委会1901办公室。

联系人:魏燕 柯琴

附件:2023年“十堰最美家庭”候选家庭推荐表

                                       湖北医药学院妇委会

                                        2023年11月1日

附件【2023年“十堰最美家庭”候选家庭推荐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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