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庆祝建校60周年,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学校决定在2025年“五一”前夕,评选一批在学校各领域涌现出的先进职工和先进集体,授予校级五一劳动奖章和校级劳模创新工作室荣誉称号,以榜样力量凝聚校庆共识,激励全校师生共绘发展蓝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医疗一线、社会帮扶等领域内做出突出业绩的湖北医药学院在职职工、附属医院职工。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校级五一劳动奖章
1、 政治思想过硬:申报人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工作成绩突出:立足主责主业,在本岗位做出突出成绩,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一般应具有校级以上综合性荣誉或者在技能比赛、岗位练兵等方面获得奖励。
3、职业道德良好:在校工作满三年,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忠于职守,勤奋敬业,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
4、面向一线原则:五一劳动奖章的评选侧重面向教学科研、面向工作一线。原则上处级及以上干部不予以推荐。
(二)校级劳模创新工作室
1、 领衔人及团队优秀:以在技术业务、科研创新等方面有专长,且有一定理论水平、工作经验和创新能力的高职称教师为领衔人,组成创新团队。
2、 工作室运行稳定:已建立并有效运行2年及以上,以相对固定的团队协作模式开展工作。
3、硬件及制度完善:具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基本的设备设施、明确的技术攻关课题和创新目标、必要的工作经费、完善的工作室制度,能够定期开展创新活动,运作顺畅规范。
4、创新成果显著:围绕本领域行业内的重难点问题和技术难题,大力开展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制度创新,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发挥传帮带作用:充分发挥劳模和人才“传帮带”作用,广泛开展技术培训、业务交流、名师带徒等活动,推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大力开展。
三、评选及申报说明
1、名额设定:全校评选产生10名校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3 - 5个劳模创新工作室。已经在该领域内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的个人和团队不再申报。
2、 推荐名额:原则上各分会推荐1名候选人和1个创新工作室,人数在100人及以上的,推荐2名候选人。直属太和医院和人民医院可各推荐1名校级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
3、 推荐方式:坚持民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推荐采取自下而上的组织推荐方式。在基层推荐的基础上,依据推荐人选的事迹和贡献,自下而上推荐产生校级五一劳动奖章和创新工作室候选对象,无异议后报送。
4、 评审方式:评审采取材料评审和现场汇报展示的形式相结合。每名候选人和工作室领衔人进行3 - 5分钟的现场汇报展示,重点展示工作实绩和成效。校工会将组织评委,对推荐申报材料和现场展示情况进行审核,通过现场打分的形式,确定湖北医药学院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和劳模创新工作室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党委审批同意后行文表彰。
四、工作要求
1、推荐材料要求: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提供《湖北医药学院五一劳动奖章申报表》和《校级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分工会为单位,加盖公章)两份,电子版照片2张(一张登记照、一张生活照);工作室提供《湖北医药学院劳模创新工作室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两份,要求同上,电子版工作室团队照片2张。
2、材料报送时间:请各分工会于4月18日前,将上述材料以分工会为单位报送校工会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湖北医药学院工会、妇委会
2025年3月31日
http://www.hbmu.edu.cn/info/1085/1833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