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工字〔2023〕36号
湖北省总工会 湖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23年“湖北十佳师德标兵”
“湖北师德先进个人”选树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教育(教科)工会,
各高等学校、高校工会: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全省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陶冶道德情操、涵养扎实学识、勤修仁爱之心,树立“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志向和抱负,坚守三尺讲台,潜心教书育人,更好地团结引领全省教师争当好老师、大先生、教育家,为奋力谱写教育强国荆楚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经研究,省总工会、省教育厅决定联合开展2023年“湖北十佳师德标兵”“湖北师德先进个人”选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对象、方式及推荐名额
(一)选树对象。
全省在编在岗,近五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工作者。
(二)选树名额。
拟选树“湖北十佳师德标兵”10名、“湖北师德先进个人”30名。
(三)选树方式。
选树工作主要采取广泛发动、基层推荐、职代会审议、评委评审、省总网站公示、媒体宣传等方式进行。
(四)推荐名额。
1.基础教育段(含高中、中职、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武汉市推荐4人,襄阳市、宜昌市各推荐3人,黄石市、十堰市、荆州市、鄂州市、荆门市、黄冈市、孝感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州各推荐2人,潜江市、仙桃市、天门市、神农架林区各推荐1人。
2.高等教育段:各高校(含高职高专学校)推荐1人。
二、推荐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教师行为准则,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体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
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人师表,道德高尚。加强师德修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注重个人修养,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待人真诚;遵守社会公德,注重家庭美德,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二)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积极传播优秀文化;坚持勤勉严谨的工作作风,求真务实,勇于探索,恪守职业操守;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范,严于律己,清廉从教,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三)教书育人,事迹突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思想,热爱学生、尊重学生;遵循教学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严慈相济;立足本职岗位,在“育人”工作中有突出的感人事迹。
(四)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探索教学方法,掌握并运用现代教学技能;弘扬科学精神、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坚持家访,常年扎根教育一线;刻苦钻研业务,在聚焦产教融合、助力乡村振兴、服务湖北“三高地两基地”(全国科技创新高地、制造强国高地、数字经济发展高地,现代农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基地)中成绩显著,有较大影响力。
三、推荐原则
(一)坚持以德为先、突出实绩。严格选树标准,坚持好中选优,确保推荐人选能发挥榜样示范作用,社会认同、群众认可。
(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推荐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推荐对象必须有具体的先进事迹,不得弄虚作假。
(三)坚持面向基层、倾斜一线。推荐工作应向基层一线教师、农村教师、骨干教师以及在青教赛、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做出重大贡献的教育工作者赋予一定评价权重,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推荐人选应有一定的基础性荣誉,已获得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章、省部级及以上先进工作者(劳模)的,不参加此次推荐。
四、选树程序
(一)基层推荐。推荐采取自下而上的组织推荐方式,在基层推选的基础上,依据推荐人选的事迹和贡献,自下而上推荐产生“湖北十佳师德标兵”“湖北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至少进行5个工作日以上的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二)民主审议。推荐对象须经所在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教代会闭会期间可由教代会工作机构(工会)、执行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三)评委评审。组成由省教育厅、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等单位参与的评审工作专班,认真审核推荐材料,严格按标准公正、公平评选。确定10名“湖北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和30名“湖北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
(四)网上公示。对“湖北十佳师德标兵”“湖北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在湖北工会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五)通报宣传。公示结束后,对选树结果进行通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湖北十佳师德标兵”,提请省总工会授予“湖北五一劳动奖章”,纳入“荆楚好老师群星计划”,启动“湖北十佳师德标兵”的选树工作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材料规格。《2023年“湖北十佳师德标兵”“湖北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附后)、推荐人选公示证明材料1份(公示图片打印)、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5份(3000字以内)。推荐材料一律为A4纸打印,按照公文格式排版,加盖单位公章。推荐表中500字事迹简介须详实生动,文字简练,能够高度体现推荐对象的特色和优点。
(二)材料报送。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邮寄(以当地邮戳或快递时间为准)或送达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市(州)或高校+师德标兵”。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联系电话:(027)87328185。
省教科文卫体工会联系人:王连群 电话(027)88738125、13789935805。邮箱:502755853@qq.com;邮编:430077;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9号省总工会1814室。
附件:2023年“湖北十佳师德标兵”“湖北师德先进个人”
候选人推荐表


湖北省总工会 湖北省教育厅
2023年9月25日
附件:
2023年“湖北十佳师德标兵”“湖北师德先进个人”
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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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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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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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电子照片 白底免冠小二寸 (1024×768像素)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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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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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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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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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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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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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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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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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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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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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别 |
基础教育(高中□中职□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
高等教育(高职高专学校□) |
表彰情况(何年何月受到何种主要 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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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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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限500字 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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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各级各类) 推荐意见 |
年月 日(盖章) |
所在学校 教代会推荐 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县(市、区) 教育局 推荐意见 |
年月 日(盖章) |
县(市、区) 教育工会 推荐意见 |
年月 日(盖章) |
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推荐意见 |
年月 日(盖章) |
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教科)工会推荐意见 |
年月 日(盖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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