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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年校级五一劳动奖章的通知
2022-05-17 15:37  工会妇委会

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全校师生员工中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培育典型,树立标杆,进一步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经校党委批准,校工会决定评选一批在学校各领域涌现出的先进职工,授予校级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教学科研、医疗一线、管理服务、社会帮扶的湖北医药学院在职职工、直属附属医院职工。

二、推荐评选条件

1、校级五一劳动奖章申报人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主责主业,在本岗位做出突出成绩,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

2、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忠于职守,勤奋敬业,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

3、近五年内获得校级以上综合性荣誉、在科技领域获得重大科研成果、在各类技能大赛、岗位练兵等方面获得过奖励。获得国家、省科技进步奖、获得“千人计划”或“楚天学者”、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填补学校空白的可直接申报确定;

4、坚持面向一线、宁缺毋滥原则。评选侧重面向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一线;

5、在校工作满五年以上。附属医院推荐人选必须获得教学职称;

6、已经获得过校级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的此次不再申报。

三、评选及申报说明

1、全校共评选产生10名校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各分工会推荐1名候选人,人数在100人及以上的分工会,可推荐2名候选人。附属太和医院和附属人民医院各推荐1名。

3、坚持民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推荐采取自下而上的组织推荐方式。由基层分工会依据推荐人选的事迹和贡献,推荐产生校级五一劳动奖章候选对象,无异议后报送校工会。

4、校工会将组织评委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无记名投票,确定湖北医药学院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名单报校党委审批,公示无异议后行文表彰。

四、工作要求

1、推荐材料:《湖北医药学院五一劳动奖章申报表》电子版,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候选人需提供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

2、材料报送:请各分工会于6月10日前将推荐表、申报人曾获荣誉电子版材料送校工会办公室,同时将候选人照片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工会唐念东老师,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2022年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推荐表

                           校工会

                        2022年5月16日

https://www.hbmu.edu.cn/info/1085/151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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