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工会组织考核评审,报校党委研究同意,拟授予下列单位2016年湖北医药学院“五一劳动奖状”,名单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 基础医学院
2、 第一临床学院
3、 第二临床学院
4、 第三临床学院
5、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6、 药学院
7、 图书馆
8、 后勤管理处
9、 生物化学教研室
10、 基础医学研究所
公示时间:2016年4月29日——5月2日。
上述单位如有重大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向校纪委、校工会反映。
(联系电话:校纪委8891077 校工会8891097)
工 会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