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困难职工摸底和慰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1发布时间:2025-12-11浏览次数:10

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上级工会及学校党委对教职工的关怀精神,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的服务与保障职能,及时掌握和帮扶我校生活困难的教职工,传递学校大家庭的温暖,助力构建和谐校园,校工会决定启动2025年度困难职工的摸底调查与后续慰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校在职教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病、因灾、因残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符合工会帮扶管理系统所规定的建档条件的职工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家庭遭受突发性变故、意外伤害,造成较大损失的;

2、职工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因病或重大疾病长期住院治疗,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3、家庭成员中有残疾、智障成员或单亲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家庭有未就业人员、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或略高于十堰市低保标准(但不超过低保标准的两倍);

5、广大职工群众公认的、与上述情况困难程度类似的有其他特殊困难的。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申报困难职工:

1、家套及以上有产权的房屋、近两年有大额消费(如新购价格超过15万元

汽车、新购住房等)的

2、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包括中小学阶段的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含优录免费生)以及大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

三、工作要求

1、各分工会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困难教职工的摸底和申报工作

2、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困难职工需要填写《湖北医药学院困难职工情况登记表》,要求实事求是,填报数据准确。

3、所报困难职工名单在所属分工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

4、各分工会困难职工的申请表内容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2025年122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校工会1901室

5、校工会对各分工会报送的困难职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工会委员会会议审定帮扶对象后开展送温暖活动,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

专此通知

                                                         

湖北医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5128

2025年困难职工情况登记表.doc